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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吉林财经大学二学历、自考论文答辩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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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本校二学历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安排
            会计专业、法学专业、金融专业及市场营销专业
1、学院成立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春梅(吉林财经大学副校长)
成  员:赵喜今(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王振宁(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2、二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辅导中心负责。
地    址: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辅导中心  
电    话:0431—84539240,84539241
办公地点:第一教学楼1234室
3、本次毕业论文的撰写、答辩时间安排:
   (1)6月4、5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准考证、指导与答辩费到培训辅导中心报名。
   (2)6月25日前将论文写作提纲交给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可于25前登陆网站查询。
多次联系不上的老师请放假前拨打84539240、84539241电话,及时更换指导老师。
   (3)7月15日前将论文初稿交给指导教师,然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老师联系修改事宜,学生要自留一份底稿。
   (4)9月1日前将正式论文交给指导教师或顺丰快递邮寄到学院(其他快递一律不接受),详细地址为: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综合楼  2318。(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邮编:130117)学生一定要与指导教师确认论文是否已收到。注:逾期未交的学员不能参加此次答辩。正式论文请同学们在网站下载封皮和封底。
   (5)9月2~9月3日请指导老师写好评语,并将论文交到培训辅导中心。
 请各位老师一定要遵守时间,3号之后请不要接受学生们的论文,否则影响答辩工作的安排。
   (6)9月7日~8日答辩教师传阅论文。
   (7)答辩时间初步定为9月9日周三下午,根据报名人数可能会进行调整9月16日,具体时间同学们一定要随时关注通知。
4、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①自考、二学历本科申请毕业论文的考生必须将本专业规定的考试科目全部通过方可申请毕业论文,否则论文成绩无效。
②考生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③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A4纸,封面及首页按样纸)打印毕业论文,规定时间没有邮寄正稿一律不能参加答辩。邮寄必须顺丰快递,正稿到达老师手里一定9月1日之前,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④每个考生的论文答辩时间将会在网站上统一安排,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下午1:00)准时到培训辅导中心报到。
登陆http://crjy.jlufe.edu.cn/查询
⑤请每个考生牢记本人的报名序号。答辩时,凭报名序号,安排考生的具体答辩地点。
⑥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参加答辩。如发现替考成绩无效并延期一年毕业答辩。不带任何证件不许答辩。
⑦论文答辩题目考生只能规定范围内选择,不可自拟题目,否则不予接受答辩。
字数在5000~7000左右。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如发现抄袭行为按不及格处理。定稿要求考生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上封皮。标题3号黑体,摘要小四号,正文为4号宋体,参考文献小四号字体。左侧装订
5、关于查询论文成绩:请考生于11月20日左右登录自考办的网站查询。
省自考办网址:http://www.jlste.com.cn
6、关于学位:学位外语每年报考二次。凡我院的自考学员均可报考。登录吉林省学位办网站报名。
7、关于学位证的申请:请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中旬登录吉林财经大学成教在线网站查询。